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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青年学者语文现代化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 2015-12-01 13:12 | 作者: 佚名 | 查看: 1402次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关于举办首届青年学者语文现代化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自治区首府语委办、培训测试中心,各高校中文系(文学院、语言学院):

2006年是国务院发布《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50周年,2008年是《汉语拼音方案》诞生50周年。50年来,我国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为核心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方面和对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语文教学、对外汉语教学、工具书编写、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学术研究也取得可喜成绩。为展示成绩,鼓励青年语言文字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的研究热情,我会决定举办首届青年学者语文现代化论文评选。

我会是隶属于教育部(国家语委)的一级学术团体,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宗旨,以团结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热心语文现代化事业的教师、科研工作者、媒体工作者为己任,推进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的社会应用及其学术研究,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和国家现代化、信息化而努力。语文现代化的本质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其主要内容是推进“语言通用化、文体口语化、文字简易化、表音字母化、中文电脑化、术语国际化”,使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学会名誉会长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周有光和北京大学教授苏培成,现任会长是南开大学教授马庆株,秘书长是教育部语用司推普处原处长袁钟瑞。

首届语文现代化论文评选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论文内容范围:

1.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的学术研究;

2.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学术研究;

3.有关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社会应用的学术研究;

4.有关语文课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汉语拼音教学的研究;

5.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术研究;

6.有关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学术研究;

7.有关汉语走向世界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学术研究;

8.其他有关语文现代化的学术研究。

二、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基本观点必须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精神;

2.论文应是未发表过的,篇幅应在5000字左右,并有不超过300字的内容提要;

3.论文必须提交书面版和电子版;

5.每位作者只限提交1篇论文参评;

6.论文需填写“参评论文登记表”(附后),并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与参评论文一起寄送本会秘书处。是否本会会员均可参评。

三、提交论文时间和地点:

2007年8月底前,将论文书面版(10份)邮寄到北京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2层,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11;信封上注明“参评论文”。同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到本会秘书处邮箱。

四、奖项设置:

以本会会长马庆株(南开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为主席,高校知名教授为评委的评委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评委会设置一等奖10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50名左右,优秀奖和纪念奖各若干名,并向获奖作者颁发加盖“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印章的获奖证书。评选结果将于11月底前公布并通知获奖者。

五、参评费用:

每篇论文收取参评费200元,请作者于2007年8月底前将参评费邮寄给本会秘书处收。款收到后,秘书处即以电子邮件通知汇款人并寄送收款收据。

六、评选活动联系地址: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秘书处,电话:010-58582206(传真);电子邮箱:zgywxdhxh@126.com;通信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C座12层;邮政编码:100011.

七、请协助将本通知内容告知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和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