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8-10-18 08:36 | 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 查看: 1470次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通告
学会全体会员: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按照《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章程》《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隶属分支机构管理条例(试行)》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分支机构,我学会自2018 年5月份开始对隶属分支机构进行重新登记。根据重新登记工作的时间安排,凡2018年10月10日未提交登记材料的分支机构,视同放弃登记,不再作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的分支机构存在。现根据所收到的各分支机构提交的登记材料,下列分支机构未及时提交登记材料,不再作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的分支机构。它们是:
1.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普通话水平测试研究分会
2.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少儿口才专业委员会
3.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艺术专业委员会
4.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青少年活动中心
5.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企业家口才研究会
6.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文课程与教材研究专业委员会
上述六家分支机构因未及时提交重新登记材料,按规定撤销其作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分支机构的资格。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六家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员、会员等不得再以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相关分支机构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凡以上述六家分支机构进行活动的,均为非法活动,概与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无关。欢迎广大会员踊跃举报监督,以进一步推动学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特此通告。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