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6-11-04 20:56 | 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 查看: 15711次
推广普通话六十年(摘编)
袁 钟 瑞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普通话推广处原处长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阶段划分
从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算起,推广普通话已经开展60年了;如果从1911年清末朝廷确定官话为国语,民国初期推广国语算起,推广普通话已经超过一百年。
民国政府推广国语是一种十分软弱的推动。但要充分肯定,由于有一批有识之士奔走呼号和极力促成,为新中国推广普通话打下很好的基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双翼——白话文运动和国语运动催生了普通话书面语,而普通话语音标准的确定,则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成熟的标志。
新中国的推广普通话工作,至今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阶段: 1.1956年至1966年上半年,为政府启动、构筑基础阶段; 2.1966年下半年至1978年,为遭遇破坏、自发自流阶段;3.1978年至1999年,为全面恢复、逐步加强阶段;4.2000年以来,为依法推动、加快普及阶段。
二、推广普通话面临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90年代中期市场经济大潮勃兴,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成为普遍而紧迫的社会需求,市场经济成为推广普通话的强大客观动力。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得到普通话训练。现在,凡是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几乎没有不会说普通话的了。计算机、有声传媒和通信科技的迅速发展给普通话注入了勃勃生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电话、手机高度普及,使人们收听和使用普通话的机会大为增加。
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观念在迅速转变。方言与“封闭、保守、小农经济”等概念相联系,普通话与“开放、时尚、信息时代”等概念相联系,这样的观念逐步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以往认为改乡音说普通话是“撇京腔”“打官腔”“忘祖忘本”的老一辈人也逐渐接受了普通话,甚至鼓励年轻一代要说好普通话。
三、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基本格局
1992年国家语委将20世纪50年代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一是体现贯彻“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宪法精神,变“提倡”为“推行”;二是体现在30多年推普成果,适时提出“逐步提高”的新要求。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以前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21世纪中叶全国普及普通话”的工作目标。
从1991年起,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遵循动态性、主体性等原则,制定了评估标准,对全国师范院校普及普通话工作实行逐校检查评估。1995年,国家两委对普通高等学校也提出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国家语委还先后与建设部、商业部、国家邮政局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商业系统、邮政系统等行业推广普通话的通知,促成了城市公交车电子报站服务。
1999年,国家语委启动了面向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估对象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系统、公共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评估“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994年10月启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又一重要标志。其意义也是重大的。
1997年1月6日,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自1998年起至2015年,全国推普周活动连续开展了18届,在督促人们树立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学校普及普通话的主要成绩
学校作为推广普通话的最基本阵地,坚持“三纳入一渗透”(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思想,全面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师范专业及文秘、旅游、商业、邮电、交通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不合格不能获得毕业证书。20多年来已经收到显著效果。
经过30多年的努力,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取得了十分喜人的进展。目前,多数城市的多数学校都能做到语言文字工作有人管,校内有宣传环境,教师的语言文字基本功得到明显加强,很多学生说普通话已成习惯,“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已成气候,涌现出大批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学校。这样的先进学校不仅在城市里,也在许多乡村里。
但是,从全国面上来看,情况还不能令人完全乐观。在重视程度上和工作效果上,目前乡村学校和民族地区学校成为推普的重点,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对于一些学校来说还有一定难度。不但在乡村,在城市用方言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南方个别地区对教师普通话达标的要求还比国家要求低一个等次。实践表明,不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的青少年无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会说普通话只是掌握了国家通用语言,今后,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应该向提高师生的口语表达能力的方向推进和加强。可以考虑制定和实施《中小学生普通话口语交际等级标准》,以落实《语文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当前推普的关键是更新语言观念
语言应用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习惯,当前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难点在于很多人的语言观念仍然滞后,特别是很多地方、很多单位的领导对推广普通话重视不够,甚至不以为然。语言观念是时代观念的反映。小农经济时代,人们的语言观念与其生活方式相对应,以少小离家而乡音无改为自豪。工业化社会则不同,社会化的工业大生产不但使全社会联结成一个大联动机,而且需要劳动者具备必需的文化知识和语言能力。我国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滞后于社会发展的旧的语言观念仍然支配着很多人的意志和言行。大力宣传语言规范意识是现代意识的体现,也是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的体现,应该成为推普宣传的重要内容。
宣传推广普通话,不仅要宣传推广普通话是执法行为、政府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宣传普通话的实用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宣传、教育、引导,使普通话由政府推行变成政府推行与人们主动认同相结合,是今后推广普通话工作应当追求的新境界。
六、处理好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形式,方言是汉语的地方变体。普通话与方言始终是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普通话孕育于方言,经过悠久历史的锤炼和扬弃,普通话拥有浩如烟海的书面语材料,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实现了规范性升华,成为全民公认的民族共同语和法律确认的国家通用语,在公共事务用语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汉语方言也是中华民族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相当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至今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普通话相比,方言的生活色彩更绚烂,乡土气息更浓郁,在沟通群众生活交际和增进亲情乡情方面发挥着普通话难以取代的特殊作用。
推广普通话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既无必要消灭也非人力可以消灭。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人们在使用家乡话的同时再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成为“双语人”。这是工业化、信息化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起码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
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应该是:普通话与方言和睦相处、各司其职、共同发展。共同语和方言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普通话在发展过程中将继续从方言中汲取营养,而方言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普通话的影响,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呈现向普通话靠拢的趋势。事实上,推广普通话工作已经60年,但取得显著进展也不过是最近20年的事情。普通话空前传播的根本动力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民教育水准的提高,广播、电视、录像、电话、互联网、卡拉OK等有声传媒的普及,以及电脑、短信这样的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普及。在这样的社会进程中,方言(特别是覆盖地区较小的小方言和土语)的发展呈现萎缩的趋势,则是历史的必然。
毫无疑问,方言需要保护。但是,保护方言并不意味着使方言在所有场合都与普通话平起平坐,保护不等于推广,要保护的是方言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而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主角地位,普通话不得不让位给方言。
总之,对当前推广普通话形势可以做这样的评价性估计:从全国来说,推广普通话工作已经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新世纪推广普通话工作出现了“语言立法并依法推进”“明确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宣传普通话的价值”、主张“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等亮点,呈现历史上最好局面。
推广普通话的阶段性目标可以分为初步普及、基本普及和普及,以此标准估量当前状况,东部地区和大部分中部地区的县级及其以上城镇已达到基本普及的水平,绝大部分乡镇达到了初步普及的水平;部分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达到了初步普及的水平。可以说推广普通话已经走到“万里长征的最后一千里”。
正如古语所言:“行百里者半九十”。在已经达到基本普及水平的地区,在“掌握”和“使用”方面,推广普通话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广大农村、农民是今后的推广普通话工作重点。推广普通话仍然任重而道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文化发展,有利于行业单位自身的发展,更有利于个人素质提升和才华展示,是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性任务。一如既往地坚持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抓住“一个中心,四个基本领域”,坚持落实“三项基本措施”,因势利导,顺水推舟,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国普及普通话是可望亦可及的宏伟目标。